重要内容提示:
l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15,734万元;同时,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l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案件进展总体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6,648万元(该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总体情况
(一)新发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15,734万元,相关案件情况如下: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申请方 |
被诉方/被申请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 |
当前进展 |
1 |
起诉 |
五矿钢铁(武汉)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本金及其他费用 |
1,353 |
一审中 |
2 |
仲裁 |
五矿钢铁兰州有限公司 |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1,497 |
仲裁中 |
3 |
起诉 |
五矿钢铁厦门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本金及其他费用 |
1,300 |
一审中 |
4 |
仲裁 |
五矿钢铁哈尔滨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1,008 |
仲裁中 |
5 |
仲裁 |
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本金及其他费用 |
944 |
仲裁中 |
6 |
起诉 |
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770 |
一审中 |
7 |
起诉 |
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等 |
940 |
一审中 |
8 |
起诉 |
五矿钢铁哈尔滨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本金及保理费等 |
1,825 |
一审中 |
- |
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5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小计 |
6,097 |
- |
||||
- |
合计 |
15,734 |
- |
(二)前期部分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 |
被诉方 |
诉讼类型 |
诉讼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 |
当前进展 |
1 |
被诉 |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曼德尔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胡迪、田川,第三人田国英 |
合同纠纷 |
诉求确认合同无效 |
952 |
执行回款结案 |
2 |
起诉 |
五矿物流江苏有限公司 |
无锡市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被告赔偿损失 |
3,105 |
执行回款结案 |
3 |
被诉 |
美达王(北京)商业有限公司 |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崇利制钢有限公司、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对方诉求返还款项 |
3,018 |
再审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阶段双方达成和解,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
4 |
起诉 |
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 |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 |
2,603 |
执行抵债房产已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和预登记 |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五矿物流江苏有限公司诉无锡市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
无锡巨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巨成”)通过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向钢厂订购钢材,约定无锡巨成向五矿钢铁付款后提货。五矿钢铁委托五矿物流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江苏”)对货物进行监管,物流江苏与无锡市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并将货物储存于港务公司仓库。因港务公司未经物流江苏允许私自向无锡巨成放货,导致五矿钢铁存储货物短少。物流江苏、五矿钢铁(第三人)将港务公司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物流江苏、五矿钢铁败诉,二审法院判决港务公司向五矿钢铁支付相应本金及利息。港务公司申请再审后被驳回,五矿钢铁申请强制执行。后在法院主持下,各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近日,五矿钢铁收到相关和解款项。
(二)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诉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工”)向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上海公司”)购买钢材,双方签订《钢材购销合同》。钢铁上海公司向合肥建工交付了钢材,但合肥建工既未依约支付货款,也未依约按期承兑其出具的商票。钢铁上海公司遂将合肥建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及延期支付利息等。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在一审阶段达成和解。后合肥建工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支付义务,钢铁上海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阶段,钢铁上海公司向合肥建工债务人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目前经双方协商并经法院备案,同意以淮北市华松房地产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抵偿合肥建工对钢铁上海公司的部分债务,目前该房产已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和预登记。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上述案件进展总体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6,648万元(该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